大马房产在海外市场沉寂多时,很多房产新项目陆续延后开盘计划。近日在媒体看见有个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的新项目,逆市下在香港开始预售,还邀请了香港某台知名一线男星出席这新项目预售展销会,可见这开发商对项目造势的决心。
据悉,这项目在香港举办的活动上,推出各种难以抗拒的房产配套如租金保证回酬6%为期6年(GRR)、6年后开发商原价回购计划(Buy back scheme),开发商甚至还自行提供贷款计划予外国投资客,可高达50%贷款额度。
在疫情肆虐下,导致外国人几乎无法通过远程申请贷款在大马置业;而这种种配套确实在大马房产圈,尤其高端房产业界掀起一股讨论潮。看似很吸引的配套,但这配套在香港是否合法推广呢?
这让我不禁回想起多年前在香港,策划办某个投资房产项目展销会时,被当地其中一个最大且资深的中介公司强烈建议,务必稍微调整配套,如不,将会抵触当地法规。
原来,在香港纯投资房产项目是不允许的。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 CIS),集体投资计划有四个主要元素和定义,既:
1. 涉及财产作出安排,而财产定义广泛,其中包括金钱、货物、据法权产和房地产,不论该等财产是在香港或海外。
2. 参与者对该财产管理并无日常控制权,即便有权就该财产的管理获得咨询或发出指示。
3. 该财产整体由计划营办者管理或代管。
4. 参与者继而从中获得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
另外,条例也规定,集体投资计划宣传需要得到证监会的认可,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抵触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这主要是因为过去多个房产投资项目、资金盘在香港推广后继而烂尾,有者甚至拖欠所谓的保证租金回酬,导致当地许多投资客血本无归。
因此,香港执法单位严正以对,立法规范在当地推广的一切纯投资项目,不论该房产在香港或海外。在香港,诸如租金保证回酬配套、回购计划等,在香港推广均属违法。
换言之,对于不熟悉海外市场的开发商和中介,倘若因不熟悉当地法令而以身试法,一旦不幸被举报,或将引致无法补救的局面。
经营海外市场,其实蛮多销售配套禁忌需格外注意。每个市场的法规、需求、销售配套、甚至广告用词皆不同,务必慎思,不然赔了钱做推广,反倒公司品牌受负面影响,还很可能惹上官司,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