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支持大马律师公会促请政府制定新冠肺炎法令(covid-19 Bill)的建议,并认为此法案应该着重于赋予执法机构更多权力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及保护个人和企业免受因政府采取的防疫措施而无法履行合约义务的后果。
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刘华才博士说,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曾说:“现在我们所面对的情况是史无前例的,这样史无前例的情况当然需要史无前例的措施。”,而在拟定行动管制令退场计划之际,政府也应该拟定史无前例的新冠肺炎法令。
他指出,虽然政府已通过关怀人民经济振兴配套推行多项协助中小型企业及人民的措施,例如薪金补贴丶延迟迟贷及租金减免等,但是除了这些义务,人民还有其他的合约义务需要履行,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制定新冠肺炎法案,为那些真正受疫情影响的人士提供援助,使他们喘息和恢复的时间,直到他们有能力履行合约义务为止。
他说,新加坡已经拟定了2020年新冠肺炎(临时措施)法案,政府不妨以此法案为参考,着手拟定符合大马国情的同类法案。
刘华才在文告中也例举了新加坡新冠肺炎(临时措施)法案中一些适用于我国的法律条文,包括提高个人破产和公司清盘的门槛,同时法定通知的期限也将延长至六个月。使一个人或一家公司更加难达到破产条件。
此外,他也建议政府在新冠肺炎法案中为建筑业者丶旅游业者及酒店业者提供无法履行工程合约或供应合同的援助条文。
他举例,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一些活动被迫取消,酒店或活动公司没收押金将是不公平的,因为这并不是客户选择取消活动,而是行动管制令的限制。如果活动可以推迟到以后,则应保留押金,以备将来使用。
他也建议新冠肺炎法案将合法化网络视频股东大会及在线见证法律文件签名,例产业买卖合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