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张晓林
我国登嘉楼州政府近日在州内多个公共场所设立“禁止同性恋”警示牌,引发不小的争议,包括一些人权团体给予谴责,认为当局违反国际人权原则。时事评论员孙天美博士认为,无论有没有这个警示牌,其实性少数群体(LGBT)的受到歧视问题一直都在发生,她预料,其他国盟州或将进一步跟进,基于政治现实,昌明联邦政府也不会反对。
根据当地媒体拍摄的照片显示,一些警示牌以显眼的字体写着“LARANGAN HOMOSEKSUAL”(禁止同性恋),并且有两个手拉手的男性简笔画,周围都是火焰,和一颗被划掉的心形图案;部分标语牌上展示对伊斯兰教真主的赞美之语,包括“Subhanallah”(赞美真主)。登嘉楼州地方政府、房屋及卫生事务行政议员拿督旺苏凯里表示,相关行为是各地方政府为教育民众远离违反宗教信仰与社会规范行为所作出的其中一项努力。
据了解,登嘉楼州政府还特别选择大学等年轻人聚集的区域设置警示牌。旺苏凯里还为此表示,年轻人群体尤为关键,因此在大学设置警示牌,让他们避免“误入歧途”。
登嘉楼州政府上述举动引发一些非政府组织和人权团体的批评,其中包括“为姐妹争正义”(Justice for Sister,简称JFS)表示,登嘉楼州行政议员公开表示支持设置警示牌的举止,声称是为了“煽动对同性恋(即LGBTQ)的憎恨”。该组织表示,根据国际人权法,相关严厉言论已经构成“仇恨言论”。
JFS指出,登嘉楼州政府曾在2018年对两名尝试进行“女性行为”的酷儿女性判刑,两名被告必须在法庭上被鞭笞。2022年,该州对伊斯兰形式法令的修订更进一步刑事化了跨性别男性与性别多元者,以及“鸡奸”前的准备行为(即男性之间的性行为)。JFS也持续接获有关该州通过“遮羞提行动”(Aurat,指的是伊斯兰教的遮羞体)、突袭私人聚会,进入LGBTQ人士的私宅展开逮捕、滋扰的投诉。
此外,伊斯兰姐妹组织(SIS)公开质疑登嘉楼州政府的相关举措,并发声强调伊斯兰不宣扬仇恨,然而当局在年轻人和大学生经常聚集之处煽动仇恨,会导致恐惧、羞辱的传播,甚至可能引发暴力事件,而且伊斯兰教提倡以同情心为指引的劝告,同时也强调《可兰经》要求穆斯林以智慧邀请他人走上真主的道路。
“煽动仇恨,尤其是在年轻人和大学生经常聚集之地,会散播恐惧、羞辱,甚至还可能引发暴力。这不是宣教(Dakwah)——这是危险的!”
时事评论员孙天美博士表示,现今的登嘉楼州由伊斯兰党执政,党员作为保守穆斯林;而随着如今人手一机,轻易就能接触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社会大众近年来对LGBT概念的接纳度越来越高,严重挑战了保守派穆斯林,如伊斯兰党的底线,令他们担心穆斯林会因此也受影响。
“可兰经文有提到:人们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使你们互相认识。你们怎么要与众人中的男性交接,而舍弃你们的主所为你们创造的妻子呢?其实,你们是犯罪的民众。”
孙天美强调,随着大众比以前更能接受LGBT,如今LGBT也更愿意坦然面对自己的性取向,并且“出柜”,而这样的局面令伊党政治人物感到惶恐不安。
“他们难免觉得既然执政州政府,自然有必要承担穆斯林的义务以矫正视听,向群众捍卫可兰经的价值。”
此外,孙天美也表示,伊党为最保守政党,该党执政的州属包括吉兰丹、登嘉楼及与国盟合作的吉打,因此最可能效仿登嘉楼州政府的,可能是吉兰丹。
据《马来前锋报》报道,吉兰丹州副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兹里哈山表示,州政府愿意效仿登嘉楼州政府竖立禁止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LGBT)行为的告示牌,甚至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做法。
孙天美补充,除非此事在国内掀起巨大讨论声浪,否则中央政府不会介入此事。须知伊斯兰教为马来西亚官方宗教,加上根据大马联邦法律刑法第377A和377B条款,将“违背自然的性行为”定为犯罪,这些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无论宗教、信仰与性别。
“登嘉楼州的做法符合国家立场,加上现今的昌明联邦政府获得马来社群支持度相对较少,在信仰政治正确的大帽子底下,为了来届的马来选票,理性的政治人物不会轻易去碰触这个(LGBT课题)这个烫手山芋。”
至于警示牌是否会对马来西亚社会氛围,尤其对性少数族群产生实质影响,孙天美表示:“这难说。”因为有关事件只发生在登嘉楼州,并没有继续在国内延烧开来。
“LGBT社群长期以来遭受歧视,而歧视者未必全都是穆斯林或者任何宗教的保守派教徒,其中有部分者是无法容忍与他们不一样者。无论有没有这个警示牌,其实LGBT的问题一直都在发生;若真要说实质影响,只能说有关事件只会让争取认同的社群更加活跃,原本就很担心别人异样眼光者会更加深藏自己;让歧视者增加一个歧视的理由,而原本已经接受LGBT概念的朋友只会更加支持这个理念。”
她说,宪法是立国之根本,而马来西亚的宪法本来就是将宗教价值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包括规定马来人必须信仰伊斯兰教,简言之,大马人的个人权利原本就是属于有条件的个人权利。若从宪法角度出发,这只是一起马来人在捍卫真主教义的事件。
在今年3月,马来西亚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莫哈末纳因说,虽然LGBT群体属于违法,但政府不歧视该群体,该群体仍享有联邦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而政府在不承认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上,立场坚定,因为该群体违反马国宗教、道德、文化和抵触伊斯兰刑事和民事法。
另一方面,根据人权观察透露,马来西亚政府还举办旨在“矫正”或者改变LGBT人士的“改造营”(mukhayyam)活动,截至2021年6月,至少已经有1,733人参加这类“矫正营”,有关机构表示,这些所谓的“矫正营”不仅妨害尊严与权力,而且也向广大公众传送出一种极其危险的讯息——LGBT人士是可以改变性取向、性别认同与性别表现的。
截至目前,虽然马来西亚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缔约国,却尚未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ICCPR是联合国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旨在保护公民和政治权利,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机会自由等,因此在马国体系中没有法律效力。
这次事件尽管饱受批评,也给民众带来不少省思。虽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并未有人站出来为上述“反同”举止站出来护航,却也似乎以不作为方式,默许有关州政府的行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早前在2023年上任后,也表明团结政府绝对不会承认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群体(LGBT)、世俗主义和共产主义概念。
尽管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保障基本人权,但在伊斯兰刑事法与地方治理的交错下,LGBT群体的处境仍陷灰色地带。随着社会多元声音的崛起,如何在尊重宗教信仰的同时,保障每个公民的尊严与安全,将是政府无法回避的艰巨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