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佑:流动货车条规须商榷

江天佑:流动货车条规须商榷

09.09.2020文 | 王义展

民政党浮罗池滑州选区发言人兼升旗山区青年团副团长江天佑指出,槟岛市政厅发出流动式货车营业的定义及条规出发点是很好,但里头一些条规却则值得商榷,这包括10万令吉保障的公共责任保险,当局必须再详细解释相关细则。

根据报道,槟岛市政厅发出流动式货车营业的定义及条规,其中一个条件是每辆流动式货车,必须要准备至少10万令吉的公共责任保险(insurans tanggungan awam),而执照持有者也必须自行营业,不可聘请外劳。

江天佑说,根据槟岛市政厅发出的文告,并没有提及业者要如何购买10万令吉保障的公共责任保险?向谁购买?必须向槟岛市政厅指定的公司?还是业者可以向任何保险公司购买?而一份10万令吉保障的公共责任保险需要多少钱?

他认为,槟岛市政厅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不能加重业者负担,政府必须让整个政策透明化,否则,人民会觉得,这个政策只是为了养肥市政厅的朋党(指定的保险公司)?

他促请市政厅,再公布流动式货车营业的细则,让业者完全了解相关资讯。

他说,在费用方面,每辆流动式货车的申请费用,包括每月准证450令吉(最多可在3地点营业)丶嘉年华地点准证每天每地点50令吉丶垃圾费每天每地点11令吉(餐车),及每天每地点5令吉50仙(售货及服务式)。上述费用还不包括保险费用,这些统统加起来,对业者来说也是蛮重的成本费用。

王义展

《观火》新闻总监,关注国内外时事动向,善于从宏观事件分析微观趋势,对经济投资有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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